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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专项资金使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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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央专项资金使用规定?

财政部门制定的关于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的制度规定。

财政专项资金,是国家财政部门下拨的具有专门指定用途或特殊用途的资金。这种资金都会要求进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不能挪作他用。如财政部印发的《中央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就是一个规范中央级项目支出预算的制度。

扩展资料:

构成分类:

目前对专项资金的构成尚没有统一的界定,从财政资金管理的情况看,在日常操作中,一般采用的是“扣除界定法”,即扣除经常性经费以外的,由财政安排或追加以及上级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全部作为专项资金。

从支出性质分类,专项资金包括个人部分和公用部分(如:专项购置、专项修缮等);从支出用途分类,可以将专项资金分为基本建设支出、专项业务费、专项支出购置、专项修缮和其他专项等。

在财政部印发的《中央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中规定,项目支出预算是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或专项资金支出计划)。项目按照其性质可以分为基本建设类项目、行政事业类项目和其他类项目。

专项资金分类与中央项目支出分类基本一致,只是在资金来源和使用方面存在一些差别。地方专项资金来源主要是地方财政部门安排的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上级补助或上级拨款的资金、政府性基金及转移支付资金等。

二、中央专项资金怎么发放?

中央专项资金发放重点在,国家级重点工程项目。扶贫帮困基金,赈灾减灾集结。

三、环保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生态环境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农村环境整治资金(以下简称整治资金)是指由中央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支持地方开展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促进农村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第三条 整治资金管理和使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突出支持重点。

(二)符合国家宏观政策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规划。

(三)按照编制中期财政规划的要求,统筹考虑有关工作总体预算安排。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强化资金监管,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六)坚持结果导向。专项资金安排时统筹考虑相关地区重点领域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及农村环境改善情况,突出对资金使用绩效和环境质量改善情况较好地区的激励。

第四条 整治资金实施期限至2025年,期满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及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形势的需要评估确定是否继续实施和延续期限。

第五条 整治资金支持范围包括以下事项:

(一)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二)农村生活污水、黑臭水体治理;

(三)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和水源涵养;

(四)其他需要支持的事项。

用于农村环境整治工作能力建设方面的资金不得纳入整治资金支持范围。

第六条 整治资金由财政部会同生态环境部管理。

财政部负责制定资金分配标准、审核整治资金分配建议方案、编制整治资金预算草案并下达预算,组织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监督,指导地方预算管理等工作。

生态环境部负责指导实施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研究提出工作任务及资金分配建议方案,组织开展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储备,开展日常监管和评估,推动开展整治资金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指导地方做好预算绩效管理等工作。

第七条 地方财政部门负责本地区整治资金的预算分解下达、组织预算执行、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以及预算绩效管理等工作。

地方生态环境部门根据职能参与本地区整治资金分配,负责资金的具体使用、项目组织实施及预算绩效具体管理等工作。

第八条 整治资金支持方向包括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和其他重点农村环境整治工作。资金分配可采取因素法和项目法两种方式。其中,支持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的整治资金可采取项目法分配。

第九条 对因素法分配的整治资金,以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统称各省)整治村庄任务数量和黑臭水体整治工作量为因素分配,权重分别为90%、10%。因素和权重确需调整的,应当按照程序报批。

财政部可会同生态环境部结合农村环境保护工作需要,根据资金使用绩效、生态环境改善成效、预算执行率等情况对资金分配结果进行合理调整,体现结果导向。

第十条 若对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采取项目法分配整治资金,则因素法分配资金的因素相应调整为各省整治村庄任务数量,权重为100%。

第十一条 采取项目法分配的整治资金,由财政部会同生态环境部通过竞争性评审方式公开择优确定支持项目。根据农村环境保护以地方为主、中央给予适当支持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原则,中央财政对支持项目给予适当奖励,单个项目整治资金总额不超过3亿元。

财政部会同生态环境部在项目评审前发布申报指南,明确项目申报范围、要求、支持标准等具体事项。项目所在城市生态环境、财政等部门负责编制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实施任务、保障机制以及分年度资金预算等,并根据项目申报要求按程序提出申请。

第十二条 生态环境部应于每年4月30日前,根据项目评审结果、相关因素、权重以及上一年度绩效目标完成、考核等情况,提出当年各省整治资金分配建议方案,报送财政部。

财政部根据年度预算安排、生态环境部整治资金分配建议等,审核确定各省整治资金安排数额,并于每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中央预算后90日内下达预算。

生态环境部根据财政部确定的各省资金预算,组织各省将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

第十三条 接到整治资金预算后,省级财政部门应当会同生态环境部门在30日内分解下达,并将资金分配结果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备案,同时抄送财政部当地监管局。

第十四条 各省应当建立健全农村环境设施运行维护机制,安排使用整治资金时,优先支持已经落实运行维护经费的项目。

第十五条 各省应当按照国家关于过渡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要求和中央文件精神,管好用好整治资金,加强对脱贫县和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支持力度。安排给脱贫县的整治资金使用管理,按照财政部等11部门《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各省应当按照财政部有关生态环保资金项目储备工作要求,积极做好项目储备库建设,扎实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提升储备项目质量。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会同同级生态环境部门加强资金分配、项目申报和执行管理,加快形成实物工作量,提高资金执行进度和使用效率。

第十七条 财政部、生态环境部负责组织对整治资金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加强绩效目标审核,并在下达预算时同步下达区域或项目绩效目标,并抄送财政部当地监管局。同时,督促和指导地方做好绩效运行和绩效自评,并将各地整治资金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完善政策、改进管理及以后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加强结果应用。

第十八条 地方各级财政、生态环境等部门以及整治资金具体使用单位,具体实施整治资金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按照下达的绩效目标组织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做好绩效评价,并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建立资金考核奖惩机制。发现绩效运行与预期绩效目标发生偏离时,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绩效管理中发现违规使用资金、损失浪费严重、低效无效等重大问题的,应当按照程序及时报告财政部、生态环境部。

第十九条 各级财政、生态环境部门以及整治资金具体使用单位,应当对报送的可能影响资金分配结果的有关数据和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对已从中央基建投资等其他渠道获得中央财政预算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请整治资金支持。

第二十条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农村环境保护工作需要和专项转移支付评估等情况,对不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的,政策到期或者调整的,相关目标已经实现或实施成效差、绩效低的支持事项,应按程序及时退出。

第二十一条 整治资金的支付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属于政府采购管理范围的,应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整治资金。对于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制止和纠正,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各级财政、生态环境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存在违反本办法行为,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 财政部各地监管局按照财政部的要求,开展整治资金监管工作。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未明确的其他事宜,包括资金下达、拨付、使用、结转结余资金处理等,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预〔2015〕230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省级财政和生态环境等部门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会同生态环境部负责解释。

四、农业专项资金扶持政策的专项资金有哪些?

  乡村振兴战略下国家持续出台多项支农、惠农政策,我们如何用好用足国家政策?农业政策资金鼓励和支持哪些方面?国家农业补贴有几十种,专项扶持项目近百种,可以申请哪些扶持项目?项目资金如何申报,能拿到多少资金?这些项目各自有什么具体要求?有哪些具体操作流程?申报书要怎么编写?申报该对接哪些部门?符合企业发展特点的项目如何策划?符合条件的怎么申报,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怎么调整?如何做到全面申报不漏报?申报过程中有什么技巧?如何能让资金尽快落实等,这都是企业在项目策划和资金申报过程中遇到的切实难题;培训会现场由各部委负责政策制定和项目审批专家领导详尽解读、一对一项目指导、前期诊断、并协助申报等。

有上述困惑的企事业单位请报名参会。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农业扶持政策,帮助各项目申报单位快速进入申报通道,掌握申报方法和技巧,精准获取各项扶持资金,中国通信工业协会智慧农业专业委员会(国家工信部直属事业单位)研究决定于2023年3月份在北京召开“2023年国家惠农项目资金申请专家指导会”。

后续服务-参会企业享受以下后续服务:

1、权威专家一对一咨询及项目策划(独立场地,真正一对一,直面企业问题解答)

2、参会企业均享受常年最新国家项目信息通知

3、协调专家组赴企业现场调研谋划项目

4、权威机构编写项目规划享受优惠

5、协调申报环节各级主管部门

6、投融资项目对接

7、长期免费咨询

一、时间地点

2023年3月18-20日

报到地点:北京 详见《报到通知》

二、参会对象

智慧农业委员会各会员单位、各级政府分管领导、涉农委办局相关负责人、行业协会负责人、农林企业负责人、合作社、家庭农场、电商平台负责人、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负责人、农业科学院校等。

三、会议内容

(一)乡村振兴战略的相关政策解读和基本理念

1、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及相关文件解读

2、国家农业十四五规划详解

3、土地利用政策与法规梳理

(二)国家重点支农项目介绍

1、国家级、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

2、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

3、特色小镇项目

4、农业现代化示范区

5、乡村振兴示范县、乡镇、村

6、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项目

7、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项目

8、农业产业强镇示范项目

9、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项目

10、数字农业建设试点项目

11、高标准农田土地整理项目

12、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

13、有机肥代替化肥试点项目

14、绿色循环优质高效特色农业促进项目

15、美丽乡村

16、农商互联项目

17、一村一品、一县一业

18、奶业振兴行动

19、产地初加工、冷链物流项目(其他涉农重点项目详解)

(三)农业产业十四五规划相关政策分析

1、国家十四五规划基本方针分析

2、农业十四五规划调整事项与重点

3、地方十四五规划如何紧跟中央编写

(四)成功案例分析

1、广西南宁西乡塘区“美丽南方”田园综合体

2、浙江湖州安吉“田园鲁家”田园综合体

3、吉林通化梅河市口田园综合体

4、河北花田果巷田园综合体

4、广西来宾市金凤凰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

5、四川眉山市东坡区现代农业产业园

6、山东省金乡县现代农业产业园

(其他优秀案例分析)

(五)专家一对一问题解答

1、根据企业现状指导推荐适合申报项目

2、申报过程中遇到问题解答与梳理

3、重大项目政府名额如何协调

4、专家会诊专场(根据企业要求单独开展)

报名方法

1)认真填写报名表与汇款凭证一并发送至邮箱:iac2000@163.com

2)参会时携带企业简介、项目简介,并提前将电子版发送至:iac2000@163.com

3)组委会将根据报名回执,寄发或传真报到通知告知具体乘车路线及日程安排。

收费标准

会务费:3800元/人(同单位加员1000元/人)含培训费、场地费、资料费、专家领导对接、项目策划、长期免费咨询等。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联系方式

参会顾问:18611046900(微信同号)

注:名额有限确定参会后,认真逐项填写《参会报名表》,加盖公章后传真或电邮至会务处,并将相关费用一并汇到指定账户,会前一周组委会给您发送参会《报到通知》。

五、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资金:如何推动环保事业发展

专项资金的重要性

生态文明建设是当前我国发展的重要方向之一,而专项资金的设立和使用对于推动环保事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专项资金的来源

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资金来源于中央财政、地方政府以及环保相关税收,并主要用于支持生态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利用、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等。

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

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涵盖了水、大气、土壤等多个领域,包括生态保护与修复、污染治理、环境监测和治理设施建设等。

专项资金的管理与分配

专项资金的管理与分配需要依据相关法规法规定,确保公平、透明、高效的使用。同时,也需要建立科学的监督体系,防止挪用和滥用资金。

专项资金的影响与作用

专项资金的使用对于改善生态环境、推动可持续发展、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等方面都具有积极的影响和作用。

通过对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资金的了解,我们能更好地理解这一环保政策在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经济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同时也能促进更多的人关注和参与到环保事业中来,共同推动构建美丽中国。

感谢您阅读本文,希望通过了解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资金的相关内容,能够对您深入了解环保政策、推动环保事业发展方面有所帮助。

六、2022年中央环保督察省份?

答案:黑龙江、贵州、陕西、宁夏4个省(区)。

解析人民网北京1月10日电 ,据生态环境部消息,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第二轮第五批4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21年12月3日至5日陆续进驻黑龙江、贵州、陕西、宁夏4个省(区)开展督察。截至2022年1月5日晚20:00,全面完成督察进驻工作。

七、中央环保督察举报电话号码多少?

回答;

中央环保督查组投诉电话就是环保举报热线就是“12369”特服电话号码,各地名称统一为“12369”环保举报热线。

八、2023中央环保审核来拉萨了吗?

1. 没有来拉萨2. 因为中央环保审核通常会选择一些重点城市进行,拉萨作为西藏自治区的首府,环境保护工作相对较为重要,但并不一定每年都会被选中进行审核。3. 中央环保审核的时间和地点是根据具体情况而定的,可能会根据各地的环境问题和政策执行情况来确定。所以,虽然拉萨是一个重要的城市,但2023年中央环保审核是否来拉萨还需要具体情况来决定。

九、专项资金申报:专项资金有哪些内容?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电子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国家重点新产品申报、火炬、星火计划、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科技攻关计划、农业综合产业化开发项目等 每个科技项目程序都不一样 但是大多都是需要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同时申报 具体程序见当年申报指南。

十、中央环保督查工作整改

中央环保督查工作整改是我国环境治理工作的重要举措,旨在加强对各地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和指导,推动环境问题的整改和解决。近年来,中央环保督查工作整改不断深化,对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保护生态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

中央环保督查工作整改的背景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问题逐渐显现。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等严重影响了人民的生活质量与健康。为了解决环境问题,中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其中中央环保督查工作整改起到了重要作用。

中央环保督查工作整改的意义

中央环保督查工作整改的意义在于加强对各级政府环保工作的约束和督促,推动各地区加强环境保护,加快治理环境污染。通过中央环保督查工作整改,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环境问题的短板和不足,推动地方政府和企业改变不良环境行为,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中央环保督查工作整改的目标

中央环保督查工作整改的目标是推动各地环境问题的整改和解决。具体来说,中央环保督查工作整改要求各地加强环境执法力度,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另外,中央环保督查工作整改还要求各地制定并落实环保整改方案,建立环境保护长效机制。

中央环保督查工作整改的举措

为了推动环境问题的整改和解决,中央环保督查工作整改采取了一系列举措。首先,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惩罚力度,强化对重大环境污染案件的查办。其次,推动地方政府建立健全环保考核评价制度,对环保工作绩效进行全面评估。此外,中央环保督查工作整改还加强了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动环境治理工作。

中央环保督查工作整改的成效

近年来,中央环保督查工作整改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方面,中央环保督查工作整改通过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和整治,促使各地加大治理力度,明显改善了环境质量。另一方面,中央环保督查工作整改推动了各地建立健全环保长效机制,并形成了对环境问题的强大合力。此外,中央环保督查工作整改还提升了公众对环保问题的关注度,加强了环保意识,形成了人人参与环保、共建美丽中国的良好局面。

中央环保督查工作整改的启示

中央环保督查工作整改为我国的环境治理提供了有益经验和启示。首先,要加强对环境问题的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环境问题。其次,要建立健全环保长效机制,形成对环境问题的持续监督和管理。另外,要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动环境治理工作。

结语

中央环保督查工作整改是我国环境治理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加强对各地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和指导,推动环境问题的整改和解决。经过多年的努力,中央环保督查工作整改取得了显著成效,为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相信在中央环保督查工作整改的持续推进下,我国的环境治理将取得更加显著的成果,人民的生活环境将变得更加美好。